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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陳明通堅持力挺林智堅 深夜再發聲明喊「一大冤案」[中時新聞網][2023/02/14] [打印本頁]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23-2-16 11:48 AM     標題: 陳明通堅持力挺林智堅 深夜再發聲明喊「一大冤案」[中時新聞網][2023/02/14]

本帖最後由 hobos666 於 2023-2-16 11:58 AM 編輯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今(14)日晚間首度為論文寫作瑕疵向大眾致歉,並撤回相關學位訴願案。而媒體人黃揚明也在臉書上發出了國安局前局長陳明通的聲明全文,聲明中強調「是余正煌參考了林智堅的創作成果,但林智堅並無抄襲余正煌的論文,臺大學倫會的判決實為一大冤案」,引發討論。

黃揚明今日在臉書上表示「阿通師還堅持不下車耶」,同時更分享了陳明通的聲明全文,陳明通表示,「裡面的內容除了論文的註釋或註解寫法,以及參考文獻的寫作格式舉例外,每一個字句,包括:論文架構、章節安排、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分析工具、全部論文17個統計表格,以及如何解釋這些表格的示範寫法,這些都是本人的創作,目的為了教導余正煌,讓其能夠快速進入寫作狀況」。


因此陳明通最後強調,「事實上是余正煌參考了林智堅的創作成果,但林智堅並無抄襲余正煌的論文,臺大學倫會的判決實為一大冤案」。


陳明通給教育部訴願委員會說明全文如下:

輔佐人致教育部訴願委員會補充說明

訴願委員會執事鈞鑑

感謝委員會同意本人以林智堅的輔佐人視訊出席2023年1月13日的意見陳述,有鑑於當日透過視訊陳述或有詞不達意之處,特再補充說明如下:


一、余正煌並非其碩士論文核心部分之原始創作者

余正煌無論其在臺大學倫會陳述,或其律師對外公開說明,都一再主張其論文完全由自己獨立創作撰寫完成,並向臺大學倫會舉證2016/01/05、2016/01/28、2016/02/04、2016/02/08(封面標示2016/03)、2016/02/29(封面標示2016/03)、2016/03/08(封面標示2016/03)、以及2016/07/19論文口試版等七個論文寫作過程的進度版本。


但余所舉證的2016/01/05 論文進度,也是他能舉出的最初論文寫作版本中,沒有一個字出自他的手筆,完全是本人為了協助其更改論文題目後,能在畢業期限的半年內完成論文口試所預置的內容,是本人客製化臺大國發所論文寫作「公版」,2016/01/02 完成後2016/01/05 當面email給余正煌的(因為他當時沒有攜帶隨身碟)。裡面的內容除了論文的註釋或註解寫法,以及參考文獻的寫作格式舉例外,每一個字句,包括:論文架構、章節安排、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分析工具、全部論文17個統計表格,以及如何解釋這些表格的示範寫法,這些都是本人的創作,目的為了教導余正煌,讓其能夠快速進入寫作狀況。


這一份文件業經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公證,證明2016/01/05 本人email 給余正煌,在該檔案的「資訊」頁中清楚顯示該檔案「建立時間」是2016/01/02,「上次修改日期」是2016/01/05,上次修改者是:Mingtong Chen,此即為本人的英文名字(參見附圖一)。所以,余正煌並非其碩士論文核心部分之原始創作者。


二、余正煌論文寫作過程出現了困難

余正煌雖然在2016/01/05獲得本人當面email 給他的論文寫作底稿,但是對一個選舉實證研究領域的初學者而言,仍然出現寫作困難。檢視其向臺大學倫會出示的2016/01/28論文進度,對比本人2016/01/05 當面email給他的論文寫作底稿,兩者幾無差異。余僅在第一章「緒論」的開頭寫了一段文字,第二章「相關理論回顧與文獻檢討」中寫了3 頁多一點點,第四章「結論」寫了1 頁(參見附表一:陳明通2016/01/05 給余正煌的論文寫作底稿 vs. 余正煌自證2016/01/28 的論文寫作進度)。此一結果顯示,從2016/01/05 到2016/01/28 將近1 個月的時間,余正煌幾乎沒有什麼寫作進度,余確實在寫作上出現了困難,特別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第一章第三節)這一部分毫無進度。


三、本人將指導林智堅的研究設計提供給余正煌參考

眼看依臺大國發所規定,論文口試前三個月必須提出研究計畫的時間快到了,余正煌只好向本人求救,莫約2016年2月中旬,本人將指導林智堅的創作結果提供給余參考,余才能在2016年3月8日email其所完成的研究計畫初稿(已經公證),向本人表示要申請研究計畫口試。


對比余正煌的研究計畫及後來完成的論文,在「研究設計」這一部分,也就是被質疑相似性最多的論文核心部分,幾乎都是來自林智堅2016年2月1日的研究計畫初稿(參見附表二: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研究設計內容對比)。由於臺大學倫會拒絕採證林智堅所提供2016年2月1日的文件(雖然已經公證),而以論文出版先後的順序,判定林智堅抄襲。但下表所整理「林智堅、余正煌論文寫作時序表」,以及前述附表二的內容顯示,事實上是余正煌參考了林智堅的創作成果,但林智堅並無抄襲余正煌的論文,臺大學倫會的判決實為一大冤案。


以上補充說明,還望諸位委員明察!

林智堅訴願案輔佐人陳明通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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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小智跟阿通師最瞎的是
通篇沒有跟余道歉


接下來怎麼辦?


作者: 焦溪伊莉    時間: 2023-2-16 12:44 PM

本帖最後由 焦溪伊莉 於 2023-2-16 12:45 PM 編輯

雙重標準髮夾彎!李眉蓁碩士論文遭到爆料是抄襲,三天內完完全全認錯道歉,民進黨還不滿意,繼續攻擊下去,說要告到她入監為止。
林智堅雙碩士論文抄襲,繼續硬拗,學位撤銷之後再對教育部提出訴願。直到訴願失敗,才願意承認有瑕疵,勉強道歉。民進黨立刻說已經道歉了,就不要繼續追殺下去,再攻擊就是政黨惡鬥。
林智堅完全沒有承認抄襲,認錯根本就沒有到位,這叫什麼道歉?李眉蓁都已經重讀一個碩士了,智堅還在繼續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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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gol    時間: 2023-2-16 12:55 PM

真的太冤了,台灣最高學府、法院、教育部…居然聯手認證抄襲堅,這絕對是台灣史上最大的冤案…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3-2-16 12:56 PM

罪魁禍首當然要力挺 不然以後還怎麼做人阿
作者: 吳芋頭    時間: 2023-2-16 01:03 PM

所以這個意思代表還有人也是抄襲囉,我沒有搞錯意思吧!
作者: aleta633    時間: 2023-2-16 03:23 PM

對台大來說,陳明通才是造成台大的冤案
作者: george863408    時間: 2023-2-16 03:56 PM

真的是冤案啊,因為從頭到尾都不是超跑肩抄的,是代筆人抄的....
作者: leelunmai    時間: 2023-2-16 05:18 PM

余正煌論文的指導教授是李碧涵,口試委員是陳明通與陳慈陽。論文名稱是"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研究:林智堅勝選的政治社會基礎"。
現在阿通師說論文都是使用"公版",余的論文: "每一個字句,都是本人的創作"! 所以,大家都是抄阿通師的創作,也就是說,論文主體都是阿通師寫的?! 然後給學生去隨便修改一下就能過關?!
太勁爆了! 太誇張了! 林智堅太冤枉了! 原來,這些論文都是阿通師寫的! 不知道另外兩位教授,尤其是余的指導教授作何感想?

作者: 廟街十一少    時間: 2023-2-16 07:48 PM

台大校譽掃地

就算是學店也不可能敢宣稱論文可以用公版論文稍微修改一下就送口考

這比學店更加學店

台大到底要不要徹查阿通師底下到底還有多少學生是用這種方式畢業?

真是有夠可笑
作者: 預約    時間: 2023-2-16 09:03 PM

冤你的大頭鬼啦!就你一人保全黨,出於你手的民X黨碩士生全部都是抄襲阿~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23-2-16 09:08 PM

公版 公眾版?1魚多吃 底下學生快出來力挺
作者: oleotsao    時間: 2023-2-16 09:15 PM

如果阿通師 堅持, 那就....繼續堅持下去吧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23-2-16 09:50 PM

感覺陳明通就是現代版趙高阿 指鹿為馬 死不認錯
作者: tsychang    時間: 2023-2-17 12:24 AM

陳明通明白說明林智堅抄襲論文確實是一大冤案,
因為林智堅的論是叫他人代寫, 至於內容林智堅都不懂, 所以無法在申訴庭上說明辯解,
陳明通早就了解其真相, 今日才敢說這是冤案, 林智堅跟本沒寫過論文. 當然沒有抄襲之說.
作者: M-L9    時間: 2023-2-17 08:58 AM

不認錯,硬凹到底就對了啦

自然有傻B信徒會相信通堅戀的清白
就沒問題啦~
作者: qwaszx0909    時間: 2023-2-17 01:17 PM

這已經不是論文抄不抄的問題了
這死不認錯就很明顯人格非常有事
像這樣整個民盡黨都是人格有事的還想繼續騙台灣人嗎?
作者: pk怪    時間: 2023-2-17 04:34 PM

罪犯的家屬 就算罪證確鑿 也是相信自己家人

你說抄襲挺不挺 和有沒有抄襲有關麼?

事實就是抄襲  你要挺 要說冤罪 可以回家慢慢說 沒人會理你

相信是你的權利 但事實不會改變

只會讓大家對民進黨的噁心 更加深而已

全黨挺抄襲.......這黨沒救了
作者: nate911    時間: 2023-2-17 07:04 PM

真的很丟臉~台大應該要徹查一下~有問題的把學位通通收回~拉基黨與拉基官員
作者: k8724078    時間: 2023-2-17 07:23 PM

蔡英文的冤案怎麼申冤
喔!法官沒判,所以不用申冤
大人判的不公喔
作者: honaka    時間: 2023-2-17 08:25 PM

一堆綠圾還不如一個李眉蓁有GUTS

還自爆有論文公版
不就證明被阿通師指導過的論文都有抄襲嫌疑?
難怪不敢弄成電子檔,因為一比對就見光死
作者: ueibobo    時間: 2023-2-17 09:03 PM

我也認為是冤案,千萬不要屈服,繼續上法院討公道
作者: bluesuperpt    時間: 2023-2-19 08:08 PM

都當教授了
還可以講出這種話
這樣不用除格嗎

作者: great123721    時間: 2023-2-19 08:55 PM

選舉完了聲量就漸漸小了
最後應該就不了了之了吧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23-2-21 03:16 PM

這種無聊的事情可以吵那麼久?!
台大只要展開調查不就知道真象了?!
這種東西根本連新聞都不是!!!

所以這種東西會吵那麼久,
目的就是聲東擊西!!!

台灣的民生議題何其多~
為了逃避民生議題就生出更多的無聊話題!!!
百姓就會無腦忘記了。

是!!!台灣百姓的腦就是金魚腦!!!
我們很容易忘掉事情~
壞人與政客就是利用這點,
從我們的口袋中一直偷錢~
作者: CenyLin    時間: 2023-2-21 04:38 PM

本帖最後由 CenyLin 於 2023-2-21 04:39 PM 編輯
cgh1478 發表於 2023-2-21 03:16 PM
這種無聊的事情可以吵那麼久?!
台大只要展開調查不就知道真象了?!
這種東西根本連新聞都不是!!!

這你要問問台大這個中共同路人囉~~~

我們洨智障絕對沒有錯~~~~

有偉大的明通師在怎麼可能有錯~~~



作者: fuc0beach    時間: 2023-2-21 05:44 PM

在陳明通指導的情況下有"公版",那是不是意味著所有他指導的學生全部都該查一下
作者: ueibobo    時間: 2023-2-21 06:44 PM

我也認為是冤案,可惜賴清德不認同,不再像前主席,全黨挺一人
作者: sung0716    時間: 2023-2-21 10:52 PM

罪魁禍首若不力挺超跑堅讓他好好當個擋箭牌,下一個被算帳的就是自已囉
作者: xaw123    時間: 2023-2-22 12:43 AM

余真的很可憐耶 被這種人搞的生活不寧
作者: KENNYG811    時間: 2023-2-22 03:35 PM

扎扎實實就是政治人物的本色 , 死不認錯
作者: 學兔    時間: 2023-2-22 04:04 PM

陳明通這樣惡劣
應該所有學校都不該錄用他擔任任何職務
台大也應該要有進一步澄清跟法律動作
這兩人真的給大家展示了他們的惡劣品行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23-2-22 04:16 PM

阿通師實在有夠厲害和自信,相信自己比台大所有人還有大半台灣人更具慧眼,怎麼能有這種能力?似乎來自外星,難道是E.T.難以想像啊?
作者: maxwellpan    時間: 2023-2-23 01:50 AM

頭洗下去了,一定要挺到底的,因為打到智堅也會打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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