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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結婚對方家人要求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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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th0968
時間:
2017-1-31 08:27 PM
標題:
結婚對方家人要求可以接受嗎?
對方媽媽要求要出100盒喜餅,還要三十六萬的桌錢,收到禮金好像也要給對方家
買房子要在對方的名下
作者:
pipi68126
時間:
2017-1-31 10:25 PM
20幾年前
我同學結婚
女方父母要求聘金100萬
當時我月薪不到二萬
現二人過的不錯
生活是二個人要過
結婚是二家庭的事
參考嚕.............................
作者:
harddd
時間:
2017-2-1 1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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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sr12
時間:
2017-2-1 06:20 PM
換個心態
這些錢當做是她照顧您老婆幾十年的養育費
說真的我覺得不過份…
作者:
cvb0953
時間:
2017-2-1 11:35 PM
喜餅.桌錢.買房子要在對方的名下我覺得OK
禮金應該是個自收的
男方的禮金
女方的禮金
新人的禮金
作者:
hijack07
時間:
2017-2-2 01:37 PM
這要求有點過分了
喜餅桌錢是還好...收的禮金也要給對方太誇張了吧
是覺得女兒嫁過去要做牛做馬了嗎
作者:
jjbert
時間:
2017-2-2 03:46 PM
你自己覺得呢? 如果告訴你這是古老的傳統你就可以接受嗎?
如果你覺得太多,該做做功課詢問親友,自己找出一套你可以接受的方案,然後去談,很多事情都可以商量的。
靠別人給你答案,也不會是你自己可以接受的答案。
作者:
hardaways
時間:
2017-2-3 10: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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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sainlin
時間:
2017-2-3 07:08 PM
基本上看你愛不愛對方囉.我記得10幾年前..老婆那邊是500盒餅的..全村都要發..
作者:
look2058u
時間:
2017-2-3 08:47 PM
喜餅跟桌錢都可以接受,
畢竟人家養了十幾年嫁給你,
要幾個餅跟吃頓喜酒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禮金應該是要各收各的,
因為以後是要回禮的,
至於房子可以跟女方商量看看是不是可以夫妻共同登記!
有問題都是可以提出來大家商量的,
如果自己不方便開口可以請你女友先跟家裡溝通,
一般都不會很硬啦!
能講清楚是最好的,才不會放在心裡以後彼此不愉快!
作者:
周小武
時間:
2017-2-3 10:58 PM
這樣算還好不過分
買房子反正一起繳應該也沒什麼差
作者:
tzengchy
時間:
2017-2-4 12:21 AM
房子若是未來計畫,那就可談;
房子若是現在已有,就有點超過。
就像蔡依林那估前男友開的條件,也挺可笑的,
擺明了就是要分的節奏。
作者:
chingcai
時間:
2017-2-4 10:59 AM
這應該是您女友和她母親的問題~
看來她們沒喬好~所以變成您的問題~有夠滖.....
變成您的問題就要思量一下~最壞打算的嚴重度了....
首先~要結婚至少要給對方多少???對方願意打折嗎?
再來~你們的底線是多少???你願意為了對方做多少犧牲呢???
最後~最重要的~是雙方的關係~至少是你們家對女方的想法~
在怎樣的情況下~結婚後~你們家不會討厭女方???
要是禮金喜餅給後~你家極度不爽女方~
那就是娘家造孽~女兒受罪~這非常不好~不如不結婚....
上述都要設法去找到平衡點~但是要找到很難~
作者:
scott1472000
時間:
2017-2-4 03:37 PM
我分成三點來討論,給您一點建議
1.對方媽媽要求要出100盒喜餅
現在都2017了,其實餅誰出我覺得沒差,因為傳統是傳統,所以這點你們溝通協調就好,
已經不需要按照傳統去跑了,根本沒意義,兩個人和議即可
2.要三十六萬的桌錢,收到禮金好像也要給對方家
如果餅商量好是男方出,桌錢雙方都有出,禮金就應該要對半分,不能說都給他們,
除非這筆錢都是你自己拿出來的,你也不缺這筆錢,不然說好聽一點,是愛老婆,說難聽一點,好處都給女方拿走,將來真的有困難,對方真的會伸出援手?
3.買房子要在對方的名下
這點我絕對建議你不要,要就是夫妻共同登記,不要單獨登記在誰的名下,
現在的社會大家都不好生存,做好最壞的打算,最少你還有一個棲身之所,
4.這點我反白,請斟酌點開
這點要看雙方的經濟是否相差懸殊
按照這樣看,我真的建議你去法院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
好壞個人去承擔,這樣會比較好,整體條件看起來根本吃男方這邊吃死死,
萬一以後真的出問題,真的會伸出援手幫助你嗎?
作者:
celary1983
時間:
2017-2-4 0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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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penvicky
時間:
2017-2-7 10: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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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60181
時間:
2017-2-20 09:16 AM
喜餅桌錢我覺得都正常阿
禮金給誰那以後就要收的那個人去還紅包阿
買房子反正到時候也是夫妻共有 在對方名下很重要嗎??
作者:
haikkan
時間:
2017-2-28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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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avierex
時間:
2017-3-1 02:35 PM
禮金應該是各自收的
因為都要回禮的
感覺對方這樣的要求其實蠻高的...
作者:
xzdsbyh
時間:
2017-3-3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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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_MAX
時間:
2017-3-5 11:30 AM
看自己的能力吧,如果沒辦法就不勉強,大家都是父母養育成人的~不然要求這些條件可以去住女方家。請岳父岳母供餐阿
作者:
96401122
時間:
2017-3-6 12:00 PM
哀 相愛容易相處難 尤其是兩家子要意見相同 要好好溝通阿
作者:
airfox1001
時間:
2017-3-6 03:10 PM
喜餅100盒不過份,桌錢36萬有點多,可能是北部女孩,北部好像女方桌錢男方要付,既然是女方賓客紅包女方就收不為過。買房是以後得事,以後的是說不得準,女方如果表現不錯買房登記在老婆名下還好啦。如果新娘婚後表現不行,現在離婚率那麼高~
作者:
alexmou0102
時間:
2017-3-6 07:12 PM
房子要結婚後再買, 婚前買房到時候離婚時, 這個房子就無法分配, 還要舉證是否屬於贈與
作者:
屠宰場的淚
時間:
2017-3-13 07:45 PM
對方媽媽要求要出100盒喜餅
合理
還要三十六萬的桌錢
合理,記得要女生回嫁妝
收到禮金好像也要給對方家
不合理,男女分開宴,禮金各自收
買房子要在對方的名下
不合理,共同登記比較適當
作者:
yanshen73
時間:
2017-3-14 07:29 AM
房子要登記夫妻共同比較好 出軌什麼的不一定都是男方
作者:
jenny312129
時間:
2017-3-14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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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ngslj
時間:
2017-3-15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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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tn0429
時間:
2017-3-22 02:15 PM
我覺得要看自己父母是否能夠接受這樣的要求,如果不行,那就再溝通,如果對方還是不肯退讓,那就試著找找和事佬,再不行我想你乾脆再找一個吧。
因為這樣的要求以現在的家庭來說是很難負擔得了,有很多家庭還可能因為子女結婚而要動用到自己的養老金,用同樣的角度去溝通請對方想想,今天如果換我們跟你們要求同樣的東西,你們是否也會先考量自己家的能力是否能夠負擔,如果在對方能負擔的狀況下大家一起結個親家好來好去,如果出一個我們負擔不起的內容,很多東西都對方收走,且又要登記到對方名下,那是否意味著幾種情形:
1.太看得起我們家,對我們家不了解也不溝通就漫天喊價。
2.當我們家有錢,趁結婚敲一筆大的,講好聽點是這樣以後對自己的子女有保障,那你們有保障了那我們家的保障在哪,我們家從此喝西北風,我想那也不是結婚的用意與意義了。
3.本來就知道我們負擔不起,所以開高一點的條件讓我們知難而退,如果是這樣那早講就好了,何必要等到我們都論及婚嫁了才來這招,一點也不厚道。
如果聘金收了是進了自己太太戶頭,那你們兩個要好好的討論該怎用,該怎分配,還是要還給辛苦的父母。
房子的部分如果想要要求公平的話,那就去登記成共有,只要一方要處理房子或地,那勢必得經過對方同意簽字蓋章才能變更,那這樣的話最公平,誰都佔不到多少便宜。
作者:
whcg9999
時間:
2017-3-26 04:01 AM
這要求有點過分了
喜餅桌錢是還好...收的禮金也要給對方太誇張了吧
是覺得女兒嫁過去要做牛做馬了嗎
作者:
阿骨骨
時間:
2017-3-26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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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cg9999
時間:
2017-3-26 01:39 PM
換個心態
這些錢當做是她照顧您老婆幾十年的養育費
說真的我覺得不過份…
作者:
succ6263690
時間:
2017-3-26 01:50 PM
生活是二個人結婚是二家庭房子商量是不是可以夫妻共同登記
有問題可以提出來大家商量的如果不方便開口可請女友先跟家裡溝通,能講清楚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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